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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喜歡《壹週刊》的「坦白講」,每看一遍,就像瀏覽人生百態。

 

 M先生,55歲,台北市,公務員

  近三十年來,我的身份證配偶欄都是空白。同事只知我有三個兒子,沒聽過我談孩子的媽。她大我七歲,我十九歲時,朋友說有個大姊從台北來高雄玩,要我接待,結果晚上聊天喝一點小酒,兩人就發生關係。
  那時,她已下海快十年,是紅牌舞女。有時南下散心順便找我,沒想到竟替我生兒子,生了才告訴我,她要自己養。我懵懵懂懂沒想太多,只知道兩人之間那種關係,不是愛情。
  我二十五歲北上念大學,她被倒了上千萬積蓄,喝醉了就來宿舍找我,又吐又哭。我只好搬去她住處,照顧她和兒子。大學畢業後我當公務員,她似乎還跟一些老客人來往,趁我到國外出差時,常往日本跑,說是見「朋友」,可是朋友一給她就是一百萬台幣。
  她娘家每個人都跟她要錢,她自已開銷也大;她需要那麼多錢,能怎麼辦?有時下班回家看見一堆男男女女在喝酒,我就轉頭離開,獨自吃飯看電影逛街到夜深才回家。
  我沒想過拋下她們母子。我父母感情不好,一輩子把對方當空氣;對我來說,婚姻只是形式,缺少那一張證書,還是要盡我的責任。雖然心裡難免鬱悶,覺得自己能力不夠,無法分攤她的壓力,看到別人的太太,也會羨慕失落。我曾有過一段「外遇」,但感覺心不安,沒兩三年也結束了。
  對她從責任變成愛,是因為看見她的掙扎,也看見她改變自己的努力。她過去脾氣、習慣不好,常藉酒意對父母發飆怒罵,發洩她上半生的痛苦;過了四十歲,她聽我勸,對父母盡孝,酒也戒了、姊妹淘也斷了,總待在家中,家事從不讓我做,我出門就把我口袋塞滿錢,十足是個體貼的某大姊。
  過去,我父母認為她配不上我,她父母疑心我貪圖她錢財,四年前,她得癌症過世前一個月,我們才辦結婚登記,她臨走時歡喜地說謝謝。其實該說謝謝的是我,她用她的人生,教會了我什麼才是人生。(摘自2011/04/07《壹週刊》第515期)

人生的歌﹣黃乙玲

OS:假使你問我 人生為著啥
       我會講為三頓 為生活 甲為某子
       但是看別人的臉色 配合別人的心晟
       這是唯一的條件 有人認為這是為生活
       嘛有人認為這是一種拖磨
       因為已經很久不知影笑容生做按怎 
       開始懷疑故事中的主角 到底甘是我
       因為你嘛知影 咱攏是為別人在活

愛唱一首歌 一首有頭無尾的歌
有時快樂 有時悲傷 有時只剩孤單
愛像一首歌 紀錄咱的心晟甲生活 
有時清醒 有時懷疑 人生到底 為著啥

回過頭去看 熊熊才知影
咱的舞台 愛用青春來換
回過頭去看 人生過未一半
煞不知如何來唱這條歌

這首歌唱啊唱未煞 往事一幕幕親像電影
有時陣為著渡生活 就愛配合別人心晟
這首歌唱甲心攏破 一字一句攏是拖磨
因為沒人知 我的心 有多痛

因為你嘛知 咱永遠 為別人在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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