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5年9月,我離家北上求學,再也沒和父母長住, 2001年5月退伍,在家當米蟲了一年, 2011年5月,我將接回家人和我同在屋簷下。 這一刻,該來的還是來了, 在我讀大學四年期間,便想到有那麼一天。 還記得大學畢業等當兵的空檔,和父親聊天時,我曾對他說: 「我不確定未來我有沒有扶養你的能力,但我知道我不會花你賺的一毛錢,我也不會遺棄你。」 那是痛苦的一年,因為大學畢業,在老爸幫我把家當從台北搬回高雄時, 桌上留有一封大學學弟寫給室友的E-mail:是學弟打算成立男同戀社, 希望當時在BBS上已經經營成熟的MOTSS版成員能幫他一馬。 我爸看到了那張紙,問了我這是怎麼回事?我有參加社團嗎? 當時我記得我原本在廁所大便,心裡還慶幸著老爸沒有發現書櫃上的G&L雜誌。 沒想到才拉完屎,就看到老爸手上握著那張紙,一臉屎面。 我抱著這段複雜情緒,到了我當兵的地點:南沙太平島。 離開台灣的最後一次墾親會,晚上九點鐘送走了爸媽和姊姊, 漆黑的夜,一盞盞昏黃的路燈,我目送三個人的背影, 原本心情平靜,卻被頻頻回首透露不捨的老爸攪亂了思緒, 每次想到這一幕都讓我紅了眼眶, 當時的我真的很堅強,要和那群會欺負人的學長在島上生活,簡直不可思議! 但在心中最在意的,其實是意外曝光的部分,可以冷凍一整年; 當時只希望一年後回台,一切會一如往常。 在島上的一年,我一直思考在愛情與親情之間如何能取得平衡。 當時天真的覺得自己,當時的那一任,應該就是我的最後一任吧! 如果結束了,我想我會把重心放在養活自己身上。 沒錯,我最後還是和他結束了。 但愛情還沒結束。 這12年來,我一直在設想最糟的狀況, 就是我必需要和家人同住的話,我還有沒有能力兼顧愛情? 曾經想把自己的一輩子當做來還父母的債, 等父母當了天使,我再來追尋我自己的人生。 但我沒想過,這個圈子年輕就是本錢,沒有「愈沉愈香」的道理! 想想當自己到了六、七十歲,是要怎麼追尋愛情呢? 所以,愛情又來了。 只是,愈來愈不敢去想未來,於是,在當下是用盡氣力緊緊抓牢。 用力去活著有愛情的每一天,卻又覺得自已不配擁有這一切。 從來不曾對自己的過去有遺憾的我, 突然覺得自己當初沒有出櫃,是一種遺憾! 已發生的事,無法改變,眼前又是一盤死棋。 我只慶幸一切還在我掌握當中,一切都還在我有心理準備下發生。 5月,是我人生的另一個改變,我視為大改變, 我當然不希望我爸只是說著玩玩,也不准他只是說著玩玩。 親情,和愛情,終於交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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