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們是如何決定和一個人分手?
是不是很多人都不願意說分手,
好讓「說分手」這件事留給壞人來做?
而開口提分手的人,
是不是就被認定為對感情沒有努力便說放棄的無情者?
而說要在一起的人,最後又提分手,
是不是就落得「要在一起也是你,要分手的也是你」
最後落得「感情的騙子」的封號?

如果兩個人在一起,一方滿意現狀,另外一方不滿意,
那該怎麼辦?
「不就讓不滿意的人滿意就好了嗎?」
很簡單吧?
我們真的做到了自己滿意,但是「也讓別人滿意」了嗎?
或是說,
我們真的做到了「讓別人滿意」了嗎?
但是「自己真的很滿足」嗎?

我不懂心靈空虛的時候該如何去填滿,
如果這不是兩個人之間的責任,
我不知道這兩個人靠什麼來談戀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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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kohei1977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